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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 2016 ] 5 号



各部院系等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3号)(简称“实施意见”),现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简称本学期)助教岗位聘任、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助教岗位聘任工作

1.学校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以及各学科特点、专业和课程设置等需求,制定了助教岗位设置计划。助教岗位设置及经费拨付分配详细情况请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设置、经费拨付分配表》(附表1),其中助教岗位数为本学期各部院系可使用的助教岗位数量,助教经费为2016年经费预算。 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可根据各专业课程的实际需求,自主设置助教岗位,助教经费由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经费中支出;助教聘任结果报学校备案。数学科学学院为全校开设的公共课仍由学校提供助教岗位及经费。

2.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助教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助教聘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针对本单位教学计划内课程,按照“三优先”的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学科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重点支持教学模式改革等工作,自主设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单位助教岗位,建议适当向新生研讨课等通识课程倾斜。

3.请各单位加强助教聘任工作的管理。为保证助教的正常学业,每个助教承担岗位数不得超过一个;不能聘任在职研究生、博士后担任助教工作。被聘为本科课程助教的研究生不得同时担任研究生课程助教。

4.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助教聘任、培训,以保证助教能够按时上岗并保质保量完成助教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助教的经验交流与研讨工作,以不断提高助教工作能力和质量。

二、助教聘任结果备案工作

1.需要备案的材料

部院系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表2),将聘任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2.表格填写要求

为了规范管理,使课程相关信息与课表保持一致,请在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表2)时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使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课表编排—打印课表—分填表单位打印课表编排结果”功能,导出“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上课班号、任课教师”信息;将数据保存、粘贴到《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中,对应相关课程,填写助教聘任信息。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备注。

3.报送时间:

请各部院系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

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各单位请妥善保存助教申请表、协议书、考评表、津贴表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附件:

附表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设置、经费拨付分配表

附表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

附表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聘任情况统计表》(附表3)

参考表:(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3.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考评表)

联系人:陈继荭 58801801 jhch@bnu.edu.cn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


附件列表:
附表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设置、经费拨付分配表
附表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
参考表:(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3.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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