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师教联[ 2013 ] 29号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免费教育师范生教学的要求,对达到预警标准(免费师范生主修专业平均每学期取得学分少于20学分,非免费师范生主修专业平均每学期取得学分少于17学分)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统计表》(附件一)、《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加二)和《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三)发到各部院系,请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发给被预警学生,并要求其在回执上签字;认真分析被预警学生出现学习问题的原因,为其完成学业提出建议,并要求其制定今后的学习方案;
2、对学习有一定困难,在后续学期内难以如期完成学业,并且未曾降过级的学生,建议其降到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3、对已降过一级,但仍难以如期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劝其退学;对学习成绩有明显差距,即使降级也难以如期完成的学生,也可劝其退学。同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其子女学习情况,并妥善做好学生工作。
4、请各部(院、系)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时掌握被预警学生情况,并在“学业预警通知书”回执上签字。
请各部(院、系)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回执》送回教务处。
联系人:戚培德 58807991
附件一:《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统计表》
附件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分别发往被预警学生部(院、系)]
附件三:《学业预警通知书》[分别发往被预警学生部(院、系)]
教务处 本科生工作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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