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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总结

及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5]153号 



相关部院系:

我校自2000年设立“讲座教授基金”以来,资助有关单位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开设讲座教授课程和讲座,对推动我校课程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学期相关工作如下:

一、本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总结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听课教师对本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进行教学总结。讨论讲座教授课程在学科建设、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改革、教学效果及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出课程建设方案。请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提交课程总结报告。

二、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任务,提出拟聘请讲座教授的课程及人选。由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及党总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实施办法》(附件1)审核并签字,报送教务处审批和备案。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讲座教授原则上应邀请国内外(校外)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教学质量同行公认。

2.讲座教授课程原则上应为教学计划内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提倡开设学科前沿讲座课程。可聘请讲座教授承担课程的部分内容教学。

3.同门课程原则上不得多次申请讲座教授基金。

4.讲座教授课程须安排听课教师,听课教师以承担同门或相关课程的中青年教师为宜。要求听课教师随堂听课,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以提高教学效果。在课程结束前听课教师须提交课程总结,提出该课程的进一步建设方案。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2016年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1.《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课程申请表》(附件2);

2.拟聘请的讲座教授个人资料(教学经历、主要教学与科研成果);

3.课程中英文简介及大纲(附件3)或讲座内容大纲。

联系人:许成伟 电话:58801851 邮箱:chengweixu@bnu.edu.cn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实施办法》

2.《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岗位申请表》

3.课程中英文大纲、简介模板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列表:
1.《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实施办法》
2.《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岗位申请表》
3.课程中英文大纲、简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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