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口径招生部(院、系)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4 ] 028号
根据师教通[2005]080号《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的规定,本学期将继续在宽口径招生的部(院、系)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请有宽口招生学生的部(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专业分流工作,于4月25日前报送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和分流结果。分流学生将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在分流后的专业学习。
宽口径招生部(院、系):
教育学部、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信息科学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汉语文化学院。
联系人:戚培德 电话58807991
附件一 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
附件二 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附件三 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空表)
附件四 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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