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关于对宽口径招生专业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师教通[ 2015] 016号


根据《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师教通[2005]080号』的规定,本学期将继续在宽口径招生的部(院、系)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相关有宽口招生专业的部(院、系)应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落实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工作方案应予以公示。专业分流工作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目的,向学生充分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和咨询,使得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特点做出最佳的自主选择。参加分流的学生将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在分流后的专业学习。

相关宽口径招生部(院、系):

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汉语文化学院。

工作日程安排:

1、2015年4月3日(含)前将《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的纸板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

2、2015年4月24日(含)前将专业分流结果在部(院、系)内公示,并将《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纸板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件;《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纸板文件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戚培德 电话58807991 pdqi@bnu.edu.cn

 

附件一 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

附件二 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空表)

附件三 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空表)

附件四 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5日


附件列表:
附件一?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
附件二?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空表)
附件三?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空表)
附件四?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
 
© allsports365.com 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中国(100875)
E-mail: jwc@bnu.edu.cn Tel: 010-58807845 Fax: 010-58807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