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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师教文[2006]172号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本科教学计划内的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及专业实习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符合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应着眼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完善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基础性与时代性。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角度出发明确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及各教学环节安排等。

2、倡导研究性学习的教育理念,重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课内-课外”、“显课程-潜课程”有机结合的大教育观,注重教育思想和观念的创新、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在加强基础,因材施教的基础上,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相应能力的培养。要重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的设计,加强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实验课程中不仅要有基础性实验,还应安排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3、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注重相关课程间有机联系的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既要注重学生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还应高度重视学生共同基本素养的培养,注意相关课程在教学内容、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有机联系和分工,以避免重复或遗漏。在不同平台模块课程之间、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注重知识、能力的分层次、逐步深化和横向拓展。

4、文字清楚,术语定义准确、写作规范的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1、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课程名称(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学时学分、先修课的要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要求、学时建议、教学策略与方法建议、教材与学习资源、课程考核方式等。

(1)课程名称(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

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应与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2)课程的总学时、学分要求

课程总学时、学分数应与专业教学计划一致。课程总学时应包括课堂讲授课学时、课程实验课学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置课堂讨论课时、习题课时、课外实践学时等。

(3)教学目标

指出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认知、技能和情感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如:学生需要记住哪些术语、定义、过程等;学生需要学会哪些专业技能;希望看到学生在信念、价值观等方面发生哪些改变;学生可能从哪些新的角度去认识世界;学生变得更善于开展哪些活动。

(4)先修课的要求

要指出本课程的预修课程或修读本课程应具备的基础性知识。如果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其他课程相关联,应明确课程间的分工,与后续课程的关系。

(5)教学内容及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应分章(节)介绍教学内容、明确学习目的和要求。指出课程的重点、难点。相关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应列出主要知识点。对于课程安排的其它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习题课、讨论课、其它实践活动等,应当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说明各环节的基本教学内容、学时、教学要求、教学目的、学习任务等。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专业实习课程教学大纲以实验(实习)项目为基本单元,说明每一实验(实习)项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实验课程应注明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及设计性实验等不同层次。专业实习课程应注明实习安排(包括实习方式、进度安排等)。

(6)教学策略与方法建议

应提出适合教学目标、符合学生特点(知识基础、认知特点和学习风格),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建议。采用多种教学策略(小组合作策略、问题解决类策略、交流与分享策略、反思策略、鼓励创新思维的策略、活跃气氛的策略),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提供多种学习体验,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组合和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特别注重多媒体及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合理使用呈现工具、探究工具、交互工具、设计工具,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7)教材与学习资源

课程教学大纲中应列出使用的主要教材、参考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名录。要尽量选用获国家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国外原版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鼓励使用自编高水平教材及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等。


(8)课程考核方式

应根据教学计划指出本课程考核方式是考试或考查,并拟定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所占比例的建议。

2、教学大纲的格式

为便于各院系编辑印制课程教学大纲,建议理论课程、实验课程、专业实习课程分别采用以下格式(见附录)。

三、教学大纲的管理

1、现行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专业实习课程),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2、各院系负责本院系承担的本科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各院系应成立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组,负责大纲制定、审核、印制的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应包括院系各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

4、由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应专家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对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5、名称相同但教学目标及要求不同的课程,要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6、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基本教学文件。经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各院(系)分别保管。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师在教学中应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务处、教学督导团也应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7、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也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应由开课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8、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订出教学大纲,经院(系)或课程建设教学委员会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


附件列表:
附录:教学大纲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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