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修订)
师教文[2007]17号
自2003级起,我校本科教学计划公共必修课程部分进行了几次较大的调整,为了规范本科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将留学生(不含汉语文化学院学生)免修课程的调整情况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留学生可以免修下列课程
适用年级 |
免修课程名称 |
学分 |
2005 级(含)以后各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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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
2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大学外语 |
10 |
体育与健康课程 |
4 |
美育课程(含艺术俱乐部) |
2 |
军训与军事理论 |
2 |
人文科学教授讲坛 |
1 |
社会科学教授讲坛 |
自然科学教授讲坛 |
1 |
生命科学教授讲坛 |
合计学分 |
36 |
二、免修课程学分为减免学分,不需用其它课程学分充抵。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留学生须修读《中国概况》课程。
四、本科留学生应修读信息技术模块必修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3学分)、信息技术应用(3学分)(本课程视不同专业有不同的具体课程)。
五、本科留学生应修读公共任选模块课程:
见学校每学期公布的课程目录,选修8—12学分,具体学分和修读要求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六、本科留学生如需选修《大学外语》课程,可从二年级开始,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外文学院报名,并参加外语分班考试。外文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分别编入相应的外语教学班级。
七、本科留学生应按照学校的选课规定及教学服务中心的选课通知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不能修读课程。
选课网址:http://sctl.bnu.edu.cn/jw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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