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助教考核评优工作通知
师教通 [ 2016 ] 2 号
各部院系等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3号)(简称“实施意见”)现组织本学期助教的考核与评优工作。
一、本学期助教工作考核及评优
1.助教工作考核
各部院系组织本学期助教考核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本单位指定的助教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主讲教师与研究生助教订立的《北京师范大学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考核助教工作情况,填报助教工作考评表(附表3-1、3-2、3-3)。
2.优秀助教评选
本学期优秀助教的评选比例为各部院系实际使用助教岗位的20%,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15-2016第一学期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附表1)。部院系根据助教制实施和优秀助教评选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单位制定的《优秀助教评选办法》;在助教工作考核基础上,评选“优秀助教”。
3.优秀助教评选程序
评选过程须经助教个人申报或主讲教师推荐,填写优秀助教申报表(附表4),院系评审通过,在本部院系进行公示;由各部院系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表2)报送教务处,经学校审核,颁发证书。
4.加强助教培训与工作交流
各部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助教工作的考核评优、经验交流与工作研讨。开展各种形式的新任助教岗前培训和优秀助教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助教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优秀助教评选结果备案工作
1.需报送备案材料:
①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表2)
②优秀助教申报表(附表4)、助教工作总结
③各部院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优秀助教评选办法》、调查问卷、工作图片等相关材料
2.报送时间:
请各部院系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助教工作考评表(附表3-1)、《助教工作实施细则》《优秀助教评选办法》、调查问卷等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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